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留学生联合会管理制度

发布者:外事处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留学生联合会工作的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联合会的内部管理,提高留学生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留学生联合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前,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上交到指导老师处;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指导老师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四)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五)各项活动中留学生联合会与校会国际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相互之间加强沟通交流。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 考核对象:

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留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办法:

一、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留学生联合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国际学院指导老师负责;

三、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及时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四、考评结果公开张贴,并时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再议)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国际学院。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两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具体如下:

(1)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早退、迟到扣2;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10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

2、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5-10分。

4、老师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5-10分,延误者酌情扣2-5;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10;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5-10;

()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指导老师汇报,能及时与指导老师反映,视情况加5-10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

4、一学期都有参加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组织的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5;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

6、指导老师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2;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工作实际,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指导老师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5分。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低分者给予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

1)每学年评出优秀干部,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部”;

2)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参考。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由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

湖州师范学院校会国际部与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留学生联合会共同承担国际学院日常事务,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