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管理费用划拨及使用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366

随着我校教育国际化工作的拓展,来华留学生(下简称“留学生”)规模日渐壮大,为了更好地规范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保障留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顺利展开,依据《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此办法。具体如下:

一、关于留学生教育的归口管理

根据《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从2016年度开始,我校进一步明确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一)留学生学历教育(含全英文授课、双语授课、中文授课)工作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具体教学管理由二级学院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统一由国际学院代表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汉语预科教学由国际学院承担。

(二)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学校相关规定为依据计算

(三)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建设全英文(含双语)授课专业,并接受成建制班留学生进学院学习。

二、关于留学生教育经费的划拨

(一)为鼓励和保障各二级学院的教育国际化工作,学校决定将留学生学费的50%作为教学与管理经费划拨给接受留学生的学院,主要用于留学生各种教学实践类课程(含实习、见习、实验等)、各类奖励、文化体验活动、班主任费及教学与管理等开支,具体按《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师院发〔2008〕58号文件精神执行;留学生学费的50%归学校,其中10%为招生费、5%为学生管理费、5%为学生活动费。独立成班的全英文授课专业、双语授课专业及汉语预科类课程的课时费,由学校另拨。

(二)留学生的教学与管理经费只能用于留学生的教学与管理,不得挪为他用。

三、关于留学生教学讲课费发放的标准

为保证留学生教学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须执行以下课时费标准

1.校内在职教师讲课费计算标准

(1)学历留学生全英文授课专业课时费不低于校年度平均课时费的3倍;

(2)学历留学生双语授课专业课时费不低于校年度平均课时费的2倍;

(3)留学生汉语预科教学课时费不低于校年度平均课时费的2倍。

留学生教师课时费,由聘用单位在年终做好年度课时统计报教务处审核,经校财务处直接拨给教师所在学院,由教师所在学院如数下发教师。

对于承担国际学院汉语预科教学的各二级学院教师的课时费,各学院须在保障教师利益的前提下,依据本单位实际决定是否从此类教师课时费中提取管理费。原则上管理费提取以教师课时费的5%~10%为宜,最高不得超过10%。

2.学校外聘人员上课,讲课费计算标准

学历留学生全英文专业课程: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90元/节为宜;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110元/节为宜;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120元/节为宜。

留学生汉语预科类课程(含双语专业课):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60元/节为宜;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70元/节为宜;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节课时费一般以80元/节为宜。

校外聘人员的讲课费,由二级单位按要求统一通过学校计财处转账个人银行卡中,并由学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它

本办法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