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口语课课程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5浏览次数:194

汉语口语课课程说明

一、课程性质

汉语口语课为外国留学生必修课,主要训练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小班制,每班15人左右,老师使用汉语讲课。开学时按口语考试成绩或学生实际情况编入适合自己的口语班。

二、课时安排

初级口语,每周4学时;

中、高级口语,每周4-6学时。

三、教学目标

1. 初级:

掌握普通话基本语音和汉语拼音,在日常生活方面能与中国人进行对话,能用掌握的词语和句式表达自己的意图或叙述某一事情的基本内容,句子错误率不超过30%。

2. 中级:

具备一定的成段表达能力,语速基本正常,表达比较清楚、准确、恰当。能就一般性话题展开讨论,进行一般性交涉和业务洽谈。

3. 高级:

能就社会生活中的一般性话题较为流利地进行对话或讲话,能系统地、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有较强的成篇表达的能力。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正常,用词恰当,能用复杂的词汇和句式,有活用语言的能力,表达得体。

四、使用教材

1.初级:《初级汉语口语课文与练习》(第二版),20047月,北京大学出版社。配套《初级汉语口语词语表、课文翻译与练习参考答案》(第二版),20047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2.中级:《中级汉语口语》(第二版),2004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3.高级:《高级汉语口语》(第二版),2005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五、拟授课教师

屈正林、黄乐、柳士林、王刚、赵聪等

六、考试与成绩计算方法

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中期中考试主要以口头表达为主,期末考试分试卷和口头表达两种形式。学期总成绩由3部分构成:期中成绩占20%,期末卷面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20%

说明:以每个学期实际情况为准,湖州师范学院国际学院保留解释权。